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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201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1/9/5 15:15:18     点击:170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各建筑(装饰)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2011〕140号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三安委〔2011〕1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1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做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打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统一组织协调,业务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检查组具体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杨青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席永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董清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敬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泳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成员:张军、李俊清、李学峰、张社朋、秦中元
             张武斌、吴志明、代科、毋超
      1、建筑工程组:建管科、安全科负责开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2、城建设施组:城建科负责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城市自来水、燃气企业质量安全大检查。
      3、村镇建设组:村镇科负责开展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
      4、装饰装修组:装饰办负责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大检查。
      5、节能墙材组:科技科、墙改办负责检查建筑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厂家产品质量达标和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9月1日-30日):自查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1日-30日):检查阶段。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进行检查,分别对本辖区工程(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各自检查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1日-15日):督查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一是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检查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的建立规范情况,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三是抽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供水、供气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第四阶段(2011年11月16日25日):验收阶段。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前两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做好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督查准备工作。
      四、检查对象及范围
      各建设、施工、监理、商品砼生产、检测机构、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道路、装饰装修、村镇建设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及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五、检查内容
      建筑工程组:
      (一)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含分包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等;
      2、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5、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的月度报告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资料);
      2、对上级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
      3、工程实物的观感质量;
      4、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情况等;
      5、商品砼生产使用情况。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施工安全资料(包括施工、监理、建设等各方的有关资料);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贯彻上级文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资料;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检查的记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的凭证、记录等资料;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的凭证、记录等资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
      2、工程实体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
      3、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拆验收、检测、使用和监管情况;
      5、临建设施的搭设、验收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四)各地住建局及质监、安监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包括组织本地区执法检查的情况,对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情况,对质量投诉的处理情况,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城建设施组: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等;
      4、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设施定期校验检修情况,应急物资储备维护情况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重大危险源挂牌治理落实情况。
      村镇建设组:内容同建筑工程组。
      装饰装修组:内容同建筑工程组。
      节能墙材组:
      1、对在建项目的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2、对在建项目开展新型墙材应用现场质量检查。内容包括:使用新材种类、是否确认、外地新型墙材是否确认备案、是否按标准施工、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是否存在使用粘土砖现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情况;
      3、对新材企业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新材产业规划、规模是否达标、生产工艺质量、安全控制、企业产品自检情况、确认情况、现场抽取样品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目前正是施工生产的高峰期,“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安全生产的压力很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亲自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这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质量兴市”及“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紧密结合起来,把质量安全检查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要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有效运转情况,全面排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紧盯不放,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
      (三)创新方式、严格检查。检查组要配备照相或摄像设备,对实体检查情况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存档、对照、评比(整改前后情况),要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真实、公平、公正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价。检查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邀请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参与现场通报检查结果,播放检查影像资料,并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被评定为优良的工程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通报表彰;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对该工程相关单位及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河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分,上网公示。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阶段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总结(包括安排部署情况、组织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的数量、处理措施以及处理情况),请分别于每月十日前报我局建设安全管理科。对不认真组织检查或不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