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饰办工作职责:
1.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装修装饰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的初审、年检和组织申报工作。
2.负责外地市装修装饰企业进入三门峡市从事装修装饰活动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装修装饰企业统计汇总工作;
4.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理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理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装修装饰工程开工备案手续;
6.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装修装饰市场及家装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章工程等;
7.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装修装饰的新材料推广应用,并对材料进行检测把关,严格不合格的装饰材料进入市场。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三、装饰办工作承诺:
1.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坚持礼貌用语、文明执法。
2.发现装饰工程,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稽查。
3.对举报的装饰工程,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引用法律、法规准确,执法程序合法。
5.规范法律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经验收同意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7.对受监工程,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8.对于符合办理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手续齐全,材料完备的情况下,二日内审核完毕上报。
9.申请办理单项开工报告的企业,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日内审核完毕上报。
10.服务、监督电话:2833507 2938882
四、装修装饰工程办理开工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1.甲方应提供施工方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2.施工企业应提供该工程的合同、预算、图纸等相关资料,特种人员上岗证书(电工、电焊工等)。
3.30万元以上的工程还应该提供招投标材料。
五、企业办理装修装饰资质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
3.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材料(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解聘证明或合同到期证明、劳动合同)。
4.企业章程。
5.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的验资报告(也可附施工机具设备台帐或购买发票)。
6.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7.企业办公及生产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个人房屋需提供房产证)。
8.企业职工花名册。
9.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
|